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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主播”人才培养项目介绍--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颁发权威证书
发布/更新时间:2024-06-10     文章来源:好前途职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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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主播”人才培养项目介绍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颁发权威证书
(报名咨询/受理电话:010-51652086  微信号:15311808422)

一、“网络视频主播”人才培养项目介绍

为了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全面且具备全媒体运营思维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助推各大行业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进程,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郑重推出“网络视频主播”人才培养项目。本项目由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考试、颁发权威证书。学员完成学习、参加统一考试后,合格者将由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网络视频主播证书》,可在国家广电人才网查询。

培养对象:

1、从事新媒体主播(网络直播、短视频、电商、微商等)的工作人员;

2、从事网络视听行业的主播(主持人)、播音员以及职业院校、高校等教育相关从业人员;

3、有意从事新媒体主播工作的人员(口才较好者更佳)。

学习及考试方式 

通过网课学习平台学习。考核时间为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在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线上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三、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报名方式  请电话咨询,填写《报名表》,发邮件至ruihua2020@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01051652086(微信:15311808422  QQ992947341) 联系人:刘女士 张先生。

收费标准  2980/人(包括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的全部费用) 

汇款账户 户名:中电瑞华(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账号: 020008 0909200 115768 

四、颁证机构简介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人才开发服务机构。

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承担“组织制定相关广电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建立试题库,对技能人才进行培训、鉴定、认证”等重要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全媒体运营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带货等网络营销行业的兴起,新兴职业不断涌现,岗位和技能要求更新迭代。在国家广电总局指导下,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倾力打造网络视听新职业人才赋能项目,开展网络视频主播、网络视听主播、网络信息审核员等从业人员培训,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培养了大量符合全媒体时代要求的新型专业人才。

》》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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